中宏網(wǎng)訊 財政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4月8日發(fā)布《關于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提出,2025年,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圍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,共評選不超過20個城市,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黃河、珠江等重點流域沿線大城市傾斜。
每?。▍^(qū)、市)可推薦1個城市參評,申報城市需同時滿足以下基礎條件:
1.建立推動城市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(xié)調工作機制,并制定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工作方案,具體實施范圍集中在城市老城區(qū);
2.城市財力應滿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,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低,不得因開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隱性債務;
3.2023年(含)以來,在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領域未出現(xiàn)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負面輿情事件。
中央財政按區(qū)域對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給予定額補助。其中:東部地區(qū)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,中部地區(qū)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,西部地區(qū)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,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。資金根據(jù)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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